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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并销毁。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申请人可以凭法院的判、裁决文书,执行裁定书到汽车过户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过户),法院也可以给汽车过户登记管理机关发协助执行函,将房产过户到申请人的名下。原车主的旧车牌将会被公安机关收回并销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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