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法律职场>行政>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追诉时效规定

行政处罚追诉时效规定

法律知识站 人气:3.09W
行政处罚追诉时效规定

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作出了行政处罚之后,可以申请进行听证,对于行政处罚程序,在《行政处罚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则主要包括了七种,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等。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行政处罚追诉时效原则

根据规定行政处罚追诉时效原则如下:

(一)应受处罚的构成要件,指某种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它是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加以确认的。具体的构成要件是:

(1)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违法事实已经客观存在。

(2)违法行为属于违反行政法规范的性质,行政处罚只能针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

(3)实施违法行为的人是具有责任能力的行政管理相对人;

(4)依法应当受到处罚。只有法律明确规定应受到处罚的违法行为,才能适用行政处罚。

(二)不予处罚的规定,指行为人虽然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具有特定的情形而不给予处罚: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