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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他人的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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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他人的治安处罚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可以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元以下罚款。
殴打他人后有两种解决途径:
第一:可以申请公安机关进行调解,调解之后对违法行为的行为不再处罚;
第二,伤者到公安机关要求进行人体损伤鉴定,根据鉴定出来的再进行处理。如果鉴定结果是轻微伤,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2000元以下的罚款,伤者的医疗费用由伤者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样也可以调解处理;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则适用《刑事诉讼法》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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