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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行政复议需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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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行政复议需准备材料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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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行政复议要准备什么材料


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依法可以向上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同级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复议的时间在知道该决定作出之日起60内申请。

公民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被申请人为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相应增加一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

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提交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

4、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还须提交:

(1)授权委托书;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

(3)律师代理的,还应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是受伤职工拿到工伤赔偿的第一步,社保局专门负责这个事情。上海收到工伤认定书后,属于工伤的,下面就要到区县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工伤等级鉴定,这是明确具体工伤等级的程序。这个环节完成后,职工可以知道自己伤残情况,根据鉴定书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