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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女性新的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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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女性新的退休年龄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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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女性工人退休年龄新规定55吗

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女年满45周岁,女年满45周岁、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女干部年满55周岁;男年满50周岁,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因工致残,男年满55周岁:男职工年满60周岁;从事井下、高空,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