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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报销按以下标准执行:1.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2.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3.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那么报销比例为65%。4.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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