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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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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事故鉴定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医疗事故鉴定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要性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确定医疗纠纷赔偿的核心依据,医疗事故鉴定是处理医疗纠纷最重要的环节,绝大部分医疗案件,如果确定为医疗事故或在医疗行为中医疗机构有过错,患者就能够获得赔偿,反之患者就很难获得赔偿。对于医疗机构来说,确定为医疗事故的案件,医疗机构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要承担行政责任,对医院及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都有很大的影响,故医患双方都应当高度重视。

2、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

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

3、那些当事人和机构可以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法院委托;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

(3)患者本人;

(4)死亡患者的近亲属,顺序为:①配偶②子女、父母③兄弟姐妹;

(5)医疗机构

4、哪些情况下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5、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预缴付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二、患者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提供的资料

(1)提起鉴定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病历资料:由患者保管门急诊病历的,患者应当提供所有门急诊病历资料;住院患者应当提供就诊及出院证明等资料。

一般来说,卫生行政部门是鉴定医疗事故的主要单位,除此之外法院也可以接受相关委托。我们在申请鉴定的时候需要注意找对地方提交申请,注意有效期不要延误,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和证据以及鉴定费用,按照流程申请办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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