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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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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现在经济发展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也上升了,对衣食住行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对于很多的人来说依然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说现在买不起房,甚至是在租房的众多人中所租的房子也不是很好。面对这样的情况,国家推出了保障性住房,这对于人民来说是好事,但是每个地方的保障性住房的条件申请又是不一样的。今天,小编将要为大家介绍的是苏州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苏州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哪些?

一、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中国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苏州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

(一)中心城区住房保障对象准入条件

1、具有苏州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含5年),现户籍在平江、金阊、沧浪区满二年;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

3、家庭收入为最低收入、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

(二)住房保障方式

1、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以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和轮侯配租廉租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形式;

2、城市低收入家庭以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和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型、完全出售型、购房补贴型)等多种住房保障形式;

3、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完全出售型、购房补贴型类保障性住房的住房保障方式。

(三)住房保障对象的认定

1、最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和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及其人员;

2、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人均月收入850元(不含本数)以下且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家庭及其人员;

3、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220元(不含本数)以下且家庭年收入在4.5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家庭及其人员。

(四)家庭住房面积的认定

1、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名下的,现有或五年内发生转移、拆迁的所有私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以及现居住的未折除无证建筑,购置的房改住房(含已转让或拆迁的)等均纳入家庭住房面积;

2、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住房面积÷共同居住家庭成员。

(五)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发放标准

1、家庭租赁补贴住房面积,以申请人家庭住房保障人员应有的住房保障面积减去自有住房面积的不足面积部分进行差额计发;

2、租赁补贴标准

最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人户20元,2人户15元,3人户12元;

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人户15元,2人户10元,3人户8元。

(六)申请住房保障需要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诚信说明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家庭住保人员的经济收入情况等;

2、家庭成员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对象户籍情况审查表》;

3、家庭住房证明:私房产权证、公房租赁证、其他住房说明材料;

4、经济收入证明:最低收入家庭需提交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救济证》或特困职工家庭《救助证》;低收入家庭与中等偏低收入家庭需提交家庭住房保障人员的各类经济收入证明及材料;

6、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诚信填写《苏州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家庭收入申报审批表》。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综上所述,在中国,处于地中收入情况的群体中的人们可以享受国家推出的保障性住房,只不过对于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一定要满足相应的条件,若是条件满足不了就没办法申请。就如上诉中所说的苏州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中的各项事宜,你要申请就得满足相应的这下条件。若您还想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请咨询本站,本站律师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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