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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土地使用税税率该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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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着为我国的一类特殊资源对我国的经济和国家都有很重要的作用,相关的土地使用者也应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税进行相应使用费用。那武汉市土地使用税税率该如何计算呢,下面小编就这类问题为大家进行详细的解答。

武汉市土地使用税税率该如何计算

一、武汉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

(一)武汉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级别人口(人)每平方米税额(元)

大城市50万以上1.5~30

中等城市20万~50万1.2~24

小城市20万以下0.9~18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0.6~12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二)土地使用税免缴范围有哪些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五年至十年; .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三)对免税单位自用土地如何解释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地和公务用地。

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地;

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地。

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用地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指直接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土地,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我国对这类土地税收的征收是根据相关的使用地区和使用用途进行相应的征收的。一些特殊的单位和团体,免征这类税收。相关的医院、学校、公园都是公共类的建筑,我国对这类都免于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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