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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按季的限期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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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土地乃国之根本。每个国家对土地的管理都不一样,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化,所有权在政府手上,而使用权则给了国民。而在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范围内使用了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政府会根据实际占地面积为依据来收取土地使用税。当然土地使用税并不是想什么时候交就什么时候交的,也是有期限的。那么土地使用税按季的期限是多少?本站在下文对此问题做了解答,请您阅读。

土地使用税按季的限期是多少?

一、土地使用税按季交纳的期限

1,每年4月、10月1——15日内。

2,在纳税人自愿的原则下,对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年应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下,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年应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经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可于每年4月1——15日内一次申报缴纳全年应纳税款。

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三、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式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人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前,应先在税务机关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完成后,即可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申报时应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

四、什么是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税额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例」武泰钢材进出口公司拥有自用房产原值600000元,允许减除20%计税,房产税年税率为1.2%;小汽车2辆,每年每辆税额300元;载重汽车3辆,计净吨位15吨,每吨年税额60元;占用土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税额为6元;税务部门规定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季末后10日内交纳,1月31日计算本月份应交纳各项税金。

月应纳房产税额=5760/12=480(元)

月应纳车船使用税额=3300/12=275(元)

月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1500×6/12=9000/12=750(元)

根据计算的结果,提取应纳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税金1505

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480

应交税金——应交车船使用税275

应交税金——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750

由此可知,土地使用税是县城及以上的城市才会征收,又被称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按季的期限是每年4月、10月的1——15日,而年应纳税额在30万以下的纳税人经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后可于每年4月1——15日一次性缴纳全年应纳税额。以上就是本站对土地使用税按季的期限的解答了,希望对您了解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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