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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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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时效性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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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时注意什么

协商一致解除,自然可以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协商不一致无法双方签订文件,单方发出书面文件,并保证证据也是必不可少的。

提出解约的一方,应书面提出,尤其是承租人准备搬离的情况,告知出租人决定解约及搬离时间,以免出租人以不知情为由主张更高额的赔偿。作为守约方可以单方向对方发同相应催示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示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就提前解除合同的,构成违约。这样,承租人可以主张赔偿损失,实践中标准往往是三个月租金。双方在赔偿上面发生争议,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承租人要提供对方违约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