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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担保证明范文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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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债务担保证明范文内容是什么?

债权债务担保证明范文内容是什么?

债权债务担保证明

_______________公司债务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从_______万元减至_______万元。公司已于减资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了全体债权人,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报纸名称)上发布了减资公告。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已有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本公司提出债务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公司对以上债务清偿和提供担保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没有债权人向本公司提出债务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公司对原有债务负有清偿责任,全体股东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二、《民法典》对于担保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担保的有关情况,是需要由担保方与被担保方就有关情况达成一致意见后来进行处理的,双方可以就债权债务的担保情况进行协商认定,并签订合同进行处理,后期如果确实存在履行了债权债务的行为的,可以根据实际来进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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