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法律经济>债权债务>抵押担保>申请书写执行担保人裁定书应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书写执行担保人裁定书应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知识站 人气:7.99K

一.申请书写执行担保人裁定书应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书写执行担保人裁定书应满足什么条件?

在申请执行担保人裁定书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担保申请必须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一般应提交书面申请,以便查证。

2、担保的方式。《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出面担保。以财产作担保的,应提交保证书;由第三人担保的,应提供担保书。担保人应当具有代为履行或者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

3、被执行人的担保申请须征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如果申请执行人不同意,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决定暂缓执行。执行担保需要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协商,取得其同意为条件,因为直接涉及到申请执行人权益。

4、须经人民法院的许可。执行担保成立以后,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或暂缓执行的期限。如果担保是有期限的,暂缓执行期限应与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被执行人或其担保人以财产向人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按照担保物的种类、性质,将担保物移交执行法院,或依法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综上所述,如若被执行人和执行申请人双方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申请书写执行担保人裁定书。而且在人民法院执行相关的裁定下,可以最大程度执行担保的效力。能够保证被执行人在有效期限内完成他应尽的相关义务,并且人民法院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可以确定被执行人承担责任和付清所有款项。

TAG标签:#书写 #裁定书 #担保人 #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