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法律知识站!
>
原则上是谁打借条谁偿还,两个例外。有证据证明借款用于家庭生活的是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偿还,或者另一方事后追认属于夫妻债务的也应当共同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图文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