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法律经济>债权债务>公司债务>债务处理的公司债务处理变更函

债务处理的公司债务处理变更函

法律知识站 人气:1.06W
债务处理的公司债务处理变更函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公司债务处理

公司债务处理的清偿能力,以其注册资本为限。如企业实收资本少于注册资本应补足各自认缴资本。企业以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应缴纳未缴税款;

3,尚未清偿债务。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保送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企业登记,公告企业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