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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债务债权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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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债务债权撤销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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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配偶虚构债务


伪造虚假债务是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诸多手段中最为恶劣的一种情形,在诉讼过程中一经查实属伪造债务,法院一般会以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给予司法处罚。但在实践中,给予处罚的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是查实伪造相对困难,一般的做法是对该债务不予认定。但即便是这样,对受害方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实践中,编造的虚假债务数额常常不小。究竟该如何应对虚假债务呢?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探究:

(一)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虚假债权人大多编造的理由是,对方因公司经营需要向对方借款,若该债款不是用于股东出资,则不应由个人承担。

(二)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

(三)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四)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时涉及债务处理的情况并不罕见,很多人对债务分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往往大动干戈,寸步不让,有些甚至出现虚构债务的情况。因为离婚案件的债务分担涉及夫妻双方的经济利益和经济责任,所以特别是面对一些责任较为重大的债务时,当事人最好还是寻求婚姻家庭律师的帮助,让他们协助自己调查取证,出庭应诉,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经济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