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法律知识站!
>
1、企业法人终止后,该企业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2、企业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企业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企业名义起诉应诉。3、在执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189条: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图文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