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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债务人的法定权利包括以下四项:1、同时履行抗辩权。2、后履行抗辩权。3、不安抗辩权。4、债权无效抗辩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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