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合同范本>转让合同>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确认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确认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法律知识站 人气:3.28W
确认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债权转让如何确认收入

按照货币性交易原则进行核算。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项目)属于货币性资产‚所谓货币性资产是指该类资产在将来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是固定或可确定的。
应收款项属于流动资产‚是因货物交易或劳务交易等原因产生‚应向交易的对方收取的款项。既然应收款项属于货币性资产‚那么在交易结算中‚就可以用来计量其他非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如果用非货币性资产和应收款项进行交易‚那么‚应当按货币性交易的原则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