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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时间是三个月,三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的,商标局会制作注册证书并予以公告。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间有人提出异议的,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以后,应该在12个月之内作出是否注册的决定,如果有人提出异议,注册商标审核的时间就比较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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