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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报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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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报警呢?

交通事故对于我们来说仍然是当今社会不可避免的一大问题,因为它可大可小,轻则损失钱财,重则危及生命,有一些小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一般会选择自己私了,那么当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我们是否应该选择报警呢?哪些交通事故的出现我们应该及时报警呢?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凡是具有上述情形的交通事故发生时,请您一定要报警,不要听信他人的“私了”,这不仅仅是对您自己的安全的保障,更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遵守,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本站仍然建议您去做一些相关的法律咨询,找正当专业的律师进行更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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