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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完房屋押金却后悔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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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先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在合同还没开始履行前,对方当事人没有任何利益损失的情况下,那么可以尽力争取协商退还押金。
2、协商不成的,对方当事人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其对违约方的制裁仅以所交的押金为限。即,给付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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