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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程序是:其一、房屋评估;其二、继承公证;其三、房屋测绘;其四、继承登记;其五、按照具体规定递交相关材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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