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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发票什么时候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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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发票什么时候给?

市场经济中会进行各种交易,其中不乏一些不动产交易。由于不动产交易往往交易金额较大,所以需要办理各种手续和凭证。发票就是在进行不动产交易后必须要让对方开具的一项凭证,那么不动产发票什么时候给呢?下面本站小编就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一、不动产发票的定义以及开具时间和场合

1、销售房屋、建筑物这些行业开的发票,就是不动产发票;二手房有了不动产发票,可以说明已缴纳契税等相关税收。

2、不动产发票是地税部门的发票,专门用于销售房屋、建筑物这些业务使用的,开发商开的,就是不动产发票;二手房是由房地产交易中心开的。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

(一)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

(二)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

不动产登记资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保存和管理。

二、开具发票的原因

1、房产交易是商品买卖的一种,和其他商品买卖一样,需要开具发票。

2、因为房产交易需缴纳一定的税,发票金额即是计税的基础。

3、房产交易往往是个人间进行的,个人无法自己开具发票,因此由税务部门代开。

4、不动产发票也是以后该房再次交易时所必需的凭证之一。

三、发票开具的时间

购置新房一般实际交房款时,开发商会出具收据,而正式的发票是在交房时出具。等房屋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量之后,取得了准确的房屋面积,才会出具购房发票。主要是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不是最终的实际面积,在实际建造过程中会有或多或少的误差,所以,只有等到实际测量面积出来之后,该房屋的实际销售价格才会准确无误,一般就在这时候出具发票。 在办理产权登记的时侯,会提供不动产发票(交易联原件)

四、开具要求

1、《不动产发票》采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应使用计算机和针式打印机多联一次性开具,手工开具无效。

2、对符合购票条件,自行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开具《不动产发票》;对代开票纳税人,应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其主管税务机关代开《不动产发票》。

3、需要开“红字”发票的,应“合计金额”栏大写金额前加“负数”字,在小写金额前加“-”号。在开具红字发票前,必须收回已开出《不动产发票》的发票联,全部联次在“发票监制章”部位做剪口处理。

4、模板默认页面设置为A3纸张、纵向。将发票正向放入打印机即可。首次打印发票前请先用白纸进行打印测试,测试无误后再进行正式发票的打印。如打印机不支持A3纸,可使用自定义纸张,纸张大小为发票票面尺寸。

在生活中进行其他交易时,发票往往是现场开具,但是不了解不动产发票什么时候给,通常以为是付款后立即开,但是付款后通常是只给收据。因为房地产交易的发票需要房产管理部门开局。他们需要进行一系列考察后才会开发票。所以大家在不动产交易后不用急于所要发票,交房时发票自然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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