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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漏水司法鉴定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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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本来是很日常的事情,比如房屋老化、构建装修不合理等等都有可能造成房屋漏水,如果解决不妥当,一不小心又容易引起邻里矛盾。因此,今天给大家解读一下房子漏水的处理方式和责任人,以及相应的房子漏水司法鉴定费这个问题。本站为您服务。

房子漏水司法鉴定费问题

房屋漏水原因主要有三种:一是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二是业主使用或装修不当;三是正常使用、老化造成漏水。依据漏水原因不同,相关的责任也有不同。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及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如房屋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免费维修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如因楼上业主装修或其他不当行为造成的房屋渗水,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损坏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作为侵权方除了停止侵权(如重做防水层)外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保修期满后,房屋内设施正常使用造成的漏水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如果漏水造成其他业主损失的,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属于公共设施造成的漏水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多数情况下,邻里之间房屋出现漏水,双方应相互理解和相互配合,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分清责任,妥善解决问题;在房屋维修时,相邻人(楼上楼下、左邻右舍)应当给予配合,不得借故阻碍房屋维修。由于房屋装修时容易导致渗漏,最好聘请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装修公司承担,并在合同中明确出现问题时的处理方案。

如果对鉴定意见有异议,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或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一般建议,在鉴定过程当中如果出现当事人有争议或者有质疑的情况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

综上所述,房屋漏水,先看看是否在保修期内,在保修期,依据合同,那么开发商应当承担免费维修责任;不在保修期,邻里之间相互理解和配合,可以请专业人士来鉴定,房子漏水司法鉴定费按责任承担,尽早把房屋漏水这个事情解决了。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通过本站法律咨询平台咨询这方面的律师,本站的专业律师会帮助您解决相关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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