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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产权证 怎样办理房屋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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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房屋产权证 如何办产权证

说房屋的产权证其实也就是公民熟知的房屋的房产证,一般购买房屋、赠与房屋只有最后办理了产权证之后,那么才能从法律上得到认可,此时是实际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的,光是占有了房屋还不行。那一般该怎样来办理房屋产权证呢?下面就让本站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办理房屋产权证

(一)、买实行为要合法,这是取得产权证的前提。对干新上市的商品房来说,交易应签订由市房地局统一印制的标准契约,买房特别要认准所购住房(项目)有无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出发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对于有些商品房和二手房,居民一定要购实产权清晰,无争议房压,否则会在办证时遇到很多麻烦。当然,这一过程一般要由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完成。

(二)、进行房屋交易之后,买卖双方要在自交易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市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l、买卖双方需要持身份证、户口本、买卖协议(二手房的卖方还需持《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文件和证明在交易部门进行登记。

2、双方登记之后,交易部〕司将依据有关的法规对房地产买卖行为进行审核(二手房召价格评估报告),并向主管部门报批,待批准后再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3、买卖双方在接到通知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私章等同时到交易部门,在缴纳了买卖过户手续费、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后,就可以办妥过户手续。作为证明,交易部门会给购房者发放《房屋卖契》,并把有关文件转给房屋所在地的区、县级房屋土地管理局。

(三)、在办理过户手续的过程中,有一项规定常被人忽略。那就是买卖双方必须亲自到场。万一不能亲自到场,代为办理的人要出具当事人有效的委托书,如果不能出具有效的委托书,任何代办人员都会遭到交易部门的拒绝,即受它当事人的亲属也不能例外。卖买双方要委托他人代办过户手续,应到房地产交易部门填写统一印制的委托书;也可以大理公证委托。

(四)、办理完了过户手续,购房人还要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局的房政科领取房屋产权证。买卖技幢房屋的只须买方到场即可;如交易的是整幢房屋中的一部分,那么卖方也应到场,另行办理房屋产权的要变更登记。 购房居民为领取产权证,应向区、县房地局提交的文件和证明有:本人身份证、私章以及市交易部门开出的《房屋卖契》。如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购房者同样要给代办人出县符合规定的委托书。并把自己的私章交给他代为办理。

二、没有取得房产证可以要求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吗

现实生活中,没有取得房产证,要求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表现为:没有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房屋转让,实践中主要是期房转让;卖方购买了预售商品房后,在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将房屋出售,后来又因为房价上涨要求毁约,请求按照国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卖方在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虽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让是我国《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由不允许当事人转让自己的合同权利。因此,卖方将期房再予转让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在实践中买卖双方可采用下列两种方式来处理未取得所有权证的房屋转让问题:

第一种处理方式是在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附合同生效的条件,即告知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尚未取得小产证,待卖方取得房地产权证后及时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

《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但是,如果卖方恶意不办理房地产权证并主张与买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时,根据《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所以,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赔偿违约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种处理方式是买卖双方先签署购买房屋的意向协议书,约定待卖方房地产权证办理完毕后,双方再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及办理过户手续。

由于期房转让限制颇多、变数不定,建议双方在买卖合同或者意向协议书中增加违约责任条款,提高违约金金额,加大违约成本,限制恶意违约,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般购买新商品房的,此时都是由开发商统一代购房者来办理产权证,而要是通过中介购买房屋的话,此时办理房屋产权证其实中介也是会提供一定的帮助,因此大家不要认为办理房产证会很难,如果在这方面需要提供什么帮助的话,也是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本站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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