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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转移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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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转移接收函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是怎样的呢?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9年12月30日发布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跨省转移中使用的应该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而不是(也没有)《接收函》的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