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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纠纷必须处理到位,严禁回避矛盾。
在土地承包纠纷未彻底处理前,存在土地承包纠纷的村民小组的所有农户,都不能签订合同,以免堵死土地承包纠纷调处的空间。
二、签订合同必须阳光操作,严禁闭门造车。
凡是农户耕地台帐登记没有入户,核实并经农户签字确认的村组,签订合同要一律登门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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