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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死亡的,凡已按规定交纳了首付款,且继承人愿意继续支付的,可由其继承人按照原协议继续支付房价款,房屋产权可按继承的有关规定变更为继承人所有。原购房人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所购住房产权可直接登记在继承人名下。
在公房进行拆迁时,相关部门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偿,会和产权所有人进行协商,在协商成功之后会进行相关手续的签字,如果不满意补偿,可以不进行签字,也可以要求更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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