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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能否向第三人追偿 按照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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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能否向第三人追偿
按照法律规定,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能否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事故是由于第三人造成的,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