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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退休工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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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退休工资调整
重庆企业退休工资调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含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总体调整水平按照各地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


  我市调整办法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制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具体为:


 一、定额调整。符合调整范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45元。


 二、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本人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以同类人员2018年12月平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3%。


  三、倾斜调整。主要对高龄退休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较早的企业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适当倾斜。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对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从2019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50元;对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75周岁的,从年满75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50元。我市已经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高龄养老金增发机制,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仍按原规定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


注:国务院批准的我市艰苦边远地区为:黔江区、城口县、武隆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