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其他法律>法律顾问>法律>离婚后共同的贷款房产

离婚后共同的贷款房产

法律知识站 人气:2.77W
离婚后共同的贷款房产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房产是贷款离婚后怎么分割

房产是贷款离婚后需要将没有还清贷款的这样一种事实纳入到分割的范围之内,通常情况下也是需要对于房屋的所有权进行一个分割,然后再次的关于房贷问题折中成现金来补偿对方,不管怎么样,肯定是需要分割的。离婚时房贷未还清,房产的分割问题,要根据房屋购买的时间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房屋购买于婚后。这种情况下,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未还清的房贷也就属于,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

(二)房屋系一方购买于婚前。这种情况下,根据于谁的名下,又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

1、于婚前付款买房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分割,第10条第2款有明确的规定,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显然,这种情况下,房屋应归婚前付款买房一方,但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婚前付款买房方给予补偿,同时,尚欠的房贷也由婚前付款买房方承担。

2、于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尚欠的房贷也就属于,离婚时,房产与房贷应一并分割。至于一方于婚前所付的房款,应作为债权处理。

TAG标签:#贷款 #房产 #离婚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