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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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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我就是想咨询一下宁夏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没有变化
1、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贷款额度由不超过本人(含配偶)缴存余额的15倍提高到不超过本人(含配偶)缴存余额的20倍。 缴存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14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由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5%(二手房为60%)统一调整为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但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二次以上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品房和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分别为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60%。 2、统一商业贷款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限制额度 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商业贷款余额(含担保)在20万元以内的,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商业贷款(含担保)的金额之和,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二手房最高限额30万元;商品房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