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其他法律>法律顾问>法律>浙江省产假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浙江省产假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法律知识站 人气:3.37W
浙江省产假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浙江省产假规定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