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其他法律>法律顾问>法律>劳动争议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劳动争议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法律知识站 人气:2.28W
劳动争议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而中国当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离婚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离婚诉讼,属变更之诉。在离婚诉讼中,原告人提出的变更请求通常会涉及到三种民事法律关系,即夫妻关系、子女抚养关系、财产共有关系。我国《婚姻法》将感情确已破裂作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因此从总体上说,原告应当对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负举证责任。这样确定的实际意义在于,当原告坚持要求离婚而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证明感情破裂与证明感情未破裂的证据又都不充分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感情破裂是法律对离婚理由的高度抽象。在现实生活中,感情破裂总是由某种或某些具体的原因引起的。如婚姻基础差,对方道德败坏,与第三者非法同居或通奸等。感情破裂过于抽象,无法直接证明,因此原告实际上是通过证明各种导致感情破裂的具体事实来证明这一问题的。在双方当事人就共同债务还是单独债务发生争执时,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应当由主张单独债务的当事人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采取分别财产制,且第三方知道该约定,负举证责任。另一方面,在共同债务与单独债务无法确定时,应本着处理共有财产还是婚前个人所有财产无法确定时同样的精神实行推定,即应推定为共同债务,这样才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