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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对必要共同诉讼原告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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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对必要共同诉讼原告公告送达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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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

由于受送达人故意躲避、下落不明等原因,法院以常规的送达方式(指公告送达以外的送达方式)进行送达经常会出现送达不能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通过登报、张贴公告等办法将诉讼文书的内容公之于众,经过一段时间后,不管受送达人是否真实地看到公告,推定文书已经送达,法院已经完成了通知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