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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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