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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子如何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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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子如何卖
拆迁安置房子如何卖
取得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买卖程序和普通房屋的买卖程序相同,即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买卖: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相关延伸】
问: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答: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没有无效情形出现,合同就是有效的。
根据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