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法律科普>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包括哪些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包括哪些

法律知识站 人气:3.05W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包括哪些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包括哪些

你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1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说明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包括被害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丧失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近亲属范围与民法规定的传统意义上的近亲属范围不同,刑事诉讼法规定,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近亲属范围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表明被害人已死亡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近亲属仅限于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丧失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该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法定代理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形,与有行为能力的被害人本人提起诉讼的意义相同,但法定代理人的诉讼地位不同于被害人及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其身份是诉讼代理人而不是原告人,其全部诉讼活动只能以被害人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进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而被害人及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处于原告人的诉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