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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的规定,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借贷给他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进行非法活动、拒不退还,构成挪用资金罪。所以说,股东利用自己的职权便利挪用公司资金的,涉嫌挪用资金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借贷给他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进行非法活动、拒不退还,构成挪用资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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