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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股东同意转让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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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的。

未经股东同意转让股权

股权是一种财产权。那么作为一种财产权,不得丧失其可转让的特性。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时候,分为两种情况: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当股东之间转让的时候,不需经过其他股东同意,直接转让即可。

当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时候,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果其他股东没有过半数同意,那么,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其转让的股权。如果过半同意,其他同意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当然,公司章程可以用例外规定排除上面的规定。

也就是说,章程中可以约定股权转让的条件。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