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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认定补发工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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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龄认定补发工资规定是什么

工龄认定补发工资规定是什么?

1、按缴费年限补发养老金: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5元/月的养老金;缴费不满10年的每月增加35元;缴费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2、按绝对额补发养老金:月养老金低于30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月养老金在3050元及其以上,低于3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月养老金在3550元及其以上,低于4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月养老金在455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二、工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机关、事业单位的工龄认定,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认定审批表》,携带本人档案,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县、区的机关、事业单位报县、区人事部门审批;市属各单位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正科级(含正科级)、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下的报市人事局福利科审批。

三、企业工人、干部的工龄如何认定?

1、如招工表、招干表丢失,劳动部门认定该职工要以转正定级表作为参照依据,普工一年转正定级,特殊工种三年转正定级,企业干部一年转正定级,均以该职工转正定级审批表的时间作为参照,向前推一到三年,作为该职工的参加工作的起始时间。

2、如招工表、招干表、转正定级表同时丢失,而工资档案保存较好,劳动部门认定该职工参加工作时间,以该职工第一次调资审批表和其参加工作时领取工资的工资表为依据,从参加工作之年到其第一张调资审批表的时间止,工资表每年要复印两张一头一尾,可作为认定该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参考依据。缺点是无法确定其职工份身,如其原系国有固定工还大集体工等等。

3、如该职工整个档案丢失,劳动部门认定其参加工作时间的依据,要以该职工历年来领取工资的工资表为依据,从其参加工作之日到其所在企业改制破产或其离开企业的时间为止,工资表每年要复印两张一头一尾,可作为认定该职工参加工作的时间。缺点是无法确定其职工份身,如其原系国有固定工还大集体工等等。

综上所述,对于工龄中断的情况,在计算工龄工资的时候要进行工龄认定。只要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工龄认定,符合工龄认定补发工资规定,那么职工的工龄工资就会补发。在对职工和干部进行工龄认定的时候,要看招工表和招干表。如果相关资料丢失,则要根据档案记录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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