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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的工资可以少于最低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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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的工资可以少于最低工资吗

无论哪个地区,哪个工种,只要是劳动者就最关心工资问题,毕竟这关系到自己及家人的生活问题,稍有不注意可能自身合法利益就会受到损害。而即使在试用期内,单位也是需要支付工资给劳动者的,那此时试用期的工资可以少于最低工资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试用期的工资可以少于最低工资吗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法律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

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一种保障制度。它确保了职工在劳动过程中至少领取最低的劳动报酬,维持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确立了将劳动者因探亲、结婚、直系亲属死亡按规定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规定,从法律上排除了企业以非劳动者本人原因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为由拒付工资的可能性。

二、最低工资标准怎么确定

测算全省最低工资标准采用的有关主要数据包括:本年度全省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本年度全省恩格尔系数、本年度就业人员人均负担系数、本年度最低收入户人均月消费性支出、本年度最低收入户人均月食品费用。

三种测算方法包括:按比重测算、按恩格尔系数测算、按照国际通行的一般月最低工资标准相当于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60%。

根据主要数据和三种测算方法测算结果,综合考虑本省经济发展水平及差异、影响最低工资标准相关因素变化情况、本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及调整情况及全国其他省(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并结合本省物价上涨实际情况进行测算。

最低工资是为了保障每个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有的单位在试用期连最低工资都给不了,可是试用期的工资可以少于最低工资吗?相信在经过了上文的介绍之后,大家已经对这个问题有所了解吧。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即使是试用期的工资也是不允许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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