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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制工人流动审批表怎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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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制工人流动审批表怎么填写?

劳动合同制工人流动审批表怎么填写?

劳动合同制工人流动审批表应该如实地来进行填写,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或缴费年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临时工:是计划经计时代的一种用工形式,国家承认的临时工是有当地劳动部门招工指标的计划内临时工。劳动法颁布以后,国家实行了全员制,临时工这种用工形式便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劳动合同制这种用工形式的特点是实行同工同酬,凡是与单位有的劳动者,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都应当为其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并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为其支付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制人员的法律管理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制人员的法律管理是根据劳动合同当中所进行的,开支来源:正式编制人员工资由财政拨款解决,合同制人员工资由单位预算外收入中解决。

福利待遇:正式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按政策规定及上级部门规定执行,合同制人员参照正式编人员标准执行,但实际上低很多或缺项。

正式编人员可以在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合同制人员不能。

正式编制人员可以提任副科级职务,合同制人员不可以。

事业单位聘任制干部是没有编制的,类似于合同制职工,但福利待遇肯定是按照事业单位的,如果是公务员单位里的聘任制,如法院的聘任制书记员职位,那是按照公务员的待遇。

目前我们国家在招聘劳动者的时候是分为不同性质的,比如说有一些是单位的正式的员工,也就是有编制的,还有一些是临时聘用的员工所签订的一些劳动合同,还有就是适用的管理程序都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