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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没有签合同的算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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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没有签合同的算违约吗?

用人单位没有签合同的算违约吗?

工单位的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是违法的。用工单位需要付出“违法成本”,比如“须按月付双薪”。这些都在《劳动合同法》做了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六种法定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用人单位没有签合同这种行为完全违反了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而且也会让劳动者的利益受到重大的损失,只要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对于赔偿的标准就会按劳动者工作的年限还有工资的收入来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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