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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撤销是指遗嘱人在设立遗嘱后又取消其所立的遗嘱;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在遗嘱设立后对遗嘱的内容作出部分的修改。遗嘱的撤销和变更都是遗嘱人对其处分财产的意思表示内容的改变,只不过撤销改变全部内容,变更仅变更部分内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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