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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份证明。包括三项: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3、已故继承人的注销户口证明。(二)死亡证明。包括两项: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三)遗产证明。(四)婚姻证明。(五)其他证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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