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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立的遗嘱,一方只可以变更属于自己财产的那部分遗嘱。如果要处分对方遗嘱的,属于无效情形。夫妻双方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应当在共同遗嘱中列明遗嘱变更的条件。如果夫妻一方想要变更共同遗嘱,只能对属于自己的一半产权作出变更。《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五条两个以上的遗嘱人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公证处应当引导他们分别设立遗嘱。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更、撤销及生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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