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对遗嘱的规定,核心意思就是要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所以,在继承开始前,财产所有权还没有转移给其他人,被继承人仍有权根据自己的生活需要,或者根据继承人以及客观环境的变化情况,处分遗嘱中的财产。
如果遗嘱中概括性的说,百年后所有财产都归某某所有,而立遗嘱时有些财产还没有取得,是在立遗嘱后、过世之前新取得的,那这部分将来可能获得的财产,仍然按遗嘱意愿处理,同样,被遗嘱人对立遗嘱后新取得的财产,都可以自由进行处分,其他任何人,尤其是继承人,无权干涉。
法律依据
《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