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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什么时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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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分为诉讼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什么时候申请

如果是诉讼前财产保全,您可以随时申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需要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若未在规定期限内起诉,人民法院将解除保全,裁定效力终止;诉讼中财产保全,只要您立案完毕即可在案件审结完毕前向审理您案件的法官申请财产保全。

因此,如果您认为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嫌疑,建议您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保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